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怀疑老伴出轨,老倌锤击“情夫”
——鹤庆县法院成功调结一起老人间的健康权纠纷
时间:2017-12-19单位/部门:鹤庆县法院作者/编辑:寸树新点击:

 

近日,鹤庆县人民法院成功调结了一起因怀疑他人与自己老伴有染,而将他人锤击致伤的健康权纠纷案。
接案后,主审法官考虑到双方特别是被告年事已高,电话叮嘱在子女陪同的情况下,主持双方进行了庭前调解。调解中,法官用“疑心生暗鬼”、“无风不起浪”的道理和“智子疑邻”的寓言故事对双方进行了耐心细致的说服教育,最终达成了除已支付的医疗费外,再一次性赔偿原告住院期间误工费、住院伙食补助费等1600元的协议,且予当庭执行,纠纷得以圆满解决。
经审理查明,原告洪X代(68岁)与被告洪X陈(78岁,低保人员)系同村人。因家庭困难,被告早年长年在外打工,妻子在家务农照顾老小。期间,被告风闻妻子与原告存在不正当的男女关系,只是苦于找不到确凿证据,为此被告一直耿耿于怀。如今,双方都已是头发花白、儿孙满堂的老人,但被告因此事一直不能释怀,以至于觉得原告的各种言行就真真与自己老伴有那种关系。被告一直想找机会教训一下原告,但面对比自己年轻且高大壮实的原告,被告也算有自知之明,不敢正面下手。
可是,机会还是来了。2017年6月16日9时30分许,被告发现原告只身走在村中道路上,便迅速回家找了一把钉锤,尾随原告至洪X林家门口时,从后边朝原告的头部进行了锤击。因天黑看得不清,加之原告受袭后大喊“救命”,未给原告造成太大伤害。不过为此原告还是到县城某医院进行了11天的住院治疗。负责被告生活的儿子算是明事理之人,见自己父亲惹了祸,主动到医院对原告进行了护理、负责了其住院期间住宿等费用,还结清了原告的住院治疗费8000多元。案发后,当地派出所在相关调查的基础上,对被告作出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,被告儿子帮其缴纳了罚款。出院后,原告越想越觉得此事不能就这么了了,被告的锤击不但给自己的身体带来伤害,还让自己的名誉也受损。于是一纸诉状将被告告上了法庭。经法官耐心调解,原告放弃了部分诉讼请求,双方达成和解,被告儿子最终帮其赔付了本文开头的相关费用。
法官说法:谣言猛于虎。不传谣,不信谣,且不以谣莽撞行事,方得安稳。几十年的传谣一直念念不忘且寻机报复,可谓处心积虑。“捉贼拿赃,捉奸成双”,这个简单道理被告作为有判断能力的成年人,竞不能参得其中真味,白白折腾自己几十年,活得太累!
被告虽是已丧失劳动能力的成年人,但应当对自己的违法行为负完全法律责任。被告以伤害他人身体为目的,趁黑锤击他人的行为,已触犯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》,理应受到相关治安处罚。被告锤击而导致的损害后果,被告同样还要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》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。被告无赔偿能力,儿子自愿为其担责,符合中华传统美德,不违反法律规定,但其行为给儿孙辈带来的影响可想而知。
谣言止于智者,但愿被告因此次处罚和赔偿后,能够放下猜忌和仇怨,安度自己的晚年。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(作者单位:云南省鹤庆县人民法院)